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的通知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注册地为上海的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请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二、报送内容
1.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2);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附件3)。
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与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有重合之处,重合部分不用再描述,但需在风险评估报告中注明重合部分。
三、报送方式
本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应按要求编制《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填写《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分别加盖企业公章,将纸质版+word电子版光盘形式通过信函邮寄或专人送达至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邮编200032)。
四、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021-64743030-2708
附件:
1.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
2.风险评估报告模板
3.汽车数据处理者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www.shtec.org.cn/upload/2023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