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出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1000块钱,祖上三代都给你查出来”,“开盒挂人”、“人肉搜索”,被“开盒者”,不仅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征信报告等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还有无休止的言语威胁、攻击谩骂,甚至是线下骚扰,诸如此类的“按键伤人”,让有的网民特别是心理承受能力差的青少年网民陷入抑郁、服药自杀。网络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地方,但绝不能肆意妄为。一句恶毒的话语、一个带节奏的帖子、一个随意剪切的视频,经过一次次传播后,影响可能被无限放大。虚拟空间的隐匿性,淡化了个别网民的言行责任感。网络暴力影响社会情绪,污染网络环境,侵犯和损害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破环的是网络生态秩序,践踏的是现实社会的公序良俗。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治理必须跟上。审时度势出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是在新的网络治理实践中对整治网络暴力的“查漏补缺”,为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实时更新“安全软件”,实现更加精准、更加高效、更加完善的网络暴力治理效果,体现网络治理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规定》中明确,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直指网络暴力根源。无论是“人肉搜索”还是“开盒挂人”,表现在对“被开盒者”的辱骂、骚扰等语言暴力上,根源上是“被开盒者”个人信息保护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是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泄露,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网暴行为。对网暴行为,既要做好预防,也要在网暴行为一旦发生的初始阶段,及时有效地介入,严控网暴行为借助互联网的及时性、互动性、广泛性,以更快的传播速度、更大的传播范围,给受害者造成无可挽回的创伤。
整治网络暴力,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人心所向。从长远看,对于网络暴力既要有网暴事件发生后的惩戒,也要注重预防网络暴力,加强网民的网络法治素养、文明素养,强化整治与教育相结合。网络不是语言暴力的法外之地,键盘和鼠标也不是网暴的“替罪羊”,实施网暴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每个网民都要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增强网络法治素养,切实做到自己不实施网暴,也不参与网暴,尊重他人,避免基于片段信息、未证实信息乃至臆想猜测,口无遮拦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道德审判”,不盲从高赞评论、不追求语出惊人,警惕“按键伤人”。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的治理始终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治理活动,制定专门立法、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平台、用户、行业自律组织的协同配合执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事件背后的网络黑灰产业,真正让法治之剑净化网络空间,保护受害者,追责施暴者,让网络暴力无立锥之地。(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