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批准2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变更服务事项许可。这2家分别是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变更服务形式包括:新增应用程序1个,变更应用程序服务名称1个,共计2个服务项。
截至目前,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35家,相关许可信息包括:互联网站37个,应用程序41个,论坛8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93个,其他2个,共计182个服务项。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