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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0年我国“依法治网”亮点
2021-01-29 15:20:00  来源:网络传播杂志

网信关键词——依法治网回望2020年,每个人都了不起,和我们的国家一道闪烁光芒。数字化为发展注入活力,法律体系筑牢“安全之网”,“十四五”擘画网信新蓝图,互联网时代为新征程汇聚磅礴伟力 。《网络传播》杂志特选出四大网信关键词,本期带你解读“依法治网”。

2020年,我国在互联网法治领域交出精彩“答卷”,在网络民事权利保护、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犯罪惩治、网络内容治理、网络数据管理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

《民法典》规范“数字生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在万人礼堂现场见证法典通过。

作为全程参与法典制订的学者,他由衷自豪地表示:“法典通过,一时热泪盈眶,心情激动……国家有幸,人民有幸,我才有幸。在正确的时候,以正确的方式做了正确的事情。盛世制法典,国运必兴隆。”

《民法典》是一部诞生于21世纪“数字时代”的法典,对大量“数字生活”场景进行了规范。

—— 数字技术的发展让数据共享成常态,厘清数字经济中涌现出的新型民事关系是法律必将面对的问题 , 对此,《民法典》顺势而为,在总则编中对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出原则性规定,体现出法典编撰独特的时代性;

—— 生活中“十步一刷脸,五步一扫码”已渐成常态,这背后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引发人们的担忧 , 对此,《民法典》首次对隐私权作出科学全面的定义,并在《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新增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行踪信息这三个概念,守护个人隐私信息安全;

—— AI 换脸技术发展出能够以假乱真的人脸融合效果,极易为灰色产业所利用,成为敲诈勒索、毁人清白的工具 , 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为惩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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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制订有四大意义:一是推进民事立法的体系化;二是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法律保障;四是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供根本遵循。”2020年7月,在中央网信办举办的网信大讲堂上,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应邀对法典进行深入解读。

来自网信系统各部门的现场听众纷纷表示,《民法典》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电子合同、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回应了近年来网络治理过程中产生的诸多问题,为规范网络空间中不同主体的行为、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提供了一种法律权威手段。

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

依法依规治理网络空间,需要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互联网法律体系。一年来,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备受瞩目,一部部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和提交审议,为网络安全筑牢防线。

—— 密码,是数字时代的“命门”和“命脉”,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直接关系着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以下简称《密码法》)正式施行。《密码法》明确了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与商用密码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并在与《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的关系方面做了衔接,是一部密码工作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

“《密码法》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布实施将极大提升密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力促进密码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规范应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为密码部门提高‘三服务’能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国家密码管理局政策法规室相关同志撰文对这部法律实施的重要意义进行解读。

—— 数据,已成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公众对数据安全风险担忧的同时,对数据资源价值的认识也逐渐形成共识。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草案 )》(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进行审议。《数据安全法》提出国家将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等内容。

“党和国家对数据基础战略地位的认识不断深化,提出一系列数据发展规划要求。《数据安全法》的制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实现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的支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 个人信息,是数字时代的宝贵资产,当人们享受信息化带来的种种便利时,也要面对个人信息泄露等带来的烦恼。2020年10月1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揭开面纱”。《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且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提高了违法成本。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综合性手段对于个人信息加以保护,对于自然人个人信息权益、信息自由、公共利益等多重利益关系加以协调的法律,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最为全面最为集中的法律规范。有了这样一部法律,我国就真正形成以《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相关领域特别法为辅助的科学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评价道。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呼叶子”“ 飞一个”“哈草”……这些词对于基层网络空间治理者而言并不陌生,它们是网上涉毒品音视频里常见的“行话”。

2020年6月26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当天,北京市海淀区的网络平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一份检察建议书。原来,该辖区的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一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存在传播违法涉毒品音视频的情形。

“一些国外明星吸食大麻的视频被多次观看。很多涉毒品音视频讲的是吸毒者描述毒品产生的幻境,甚至如何用原材料制毒。”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杨新娥说,通过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很多犯罪行为都跟网络上的不良信息有关。未成年人的认知尚处于发展阶段,判断力较弱,违法涉毒品音视频又可以被轻易搜索观看,极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

对此,海淀区的网络平台行政主管部门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涉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针对其平台涉毒音视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各大互联网平台迅速反应,截至 2020年8月,共清理涉毒品音视频、文章(评论)1927条。

面对纷繁复杂且瞬息万变的网络空间,保护好数字时代“原住民”的合法权益,为他们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成为国家与社会关注的焦点。达成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另一方面需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次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规定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形成合力,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明确了网信、公安、教育等政府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了网络保护软件等技术措施的应用;规定了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等内容。

对于如此巨大的立法进步,参与起草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评价道,本次修订涵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各环节的制度更新,增设“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大专章的架构突破,都在清晰表达着全方位保护的立法决心。

从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到细化国家监护制度;从防治网络沉迷,到助力学生“减负”……直面社会痛点,回应公众关切,字里行间大写着“保护”和“责任”。

针对在线教育“野蛮生长”出现的种种乱象,2020年8月7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启动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突出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网课平台规范有序发展。

2020年8月19日,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

2020年12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规范管理的通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网课平台长效治理机制。

国家网信办分三批次通报了2020“清朗”专项行动暨网课平台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截至2020年10月中旬,全国网信系统累计暂停更新相关版块功能网站99家,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13942家;有关网站平台依据用户服务协议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578万余个。

依法治理网络内容生态

面对互联网平台上涉及网络暴力、侵犯公民隐私、恶意营销、淫秽低俗等不良信息的行为,国家网信办及相关部门,出台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

—— 2020年1月1日,由国家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2020年3月1日,由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规定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根本宗旨、责任主体、治理对象、基本目标、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为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提供了明确可操作的制度遵循;

—— 2020年4月13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该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 2020年4月,由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等建立跨部委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 2020年6月,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分批次对出现利用色情低俗内容诱导打赏、传播低俗庸俗内容等现象的平台做出行政处罚;

—— 2020年11月5日,国家网信办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整治,剑指部分移动应用程序传播淫秽色情、暴恐血腥等违法违规信息,提供诈骗赌博、招嫖卖淫等违法违规服务的网络乱象,打击污染社会风气的“软色情”内容;

—— 2020年11月6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持续推动整治线上平台垄断、不公平竞争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线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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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不良信息和违法行为的重拳出击,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一项项有力举措的实施,推动着网络舆论生态向好的趋势发展,让清朗网络空间逐步成为现实。

编辑:徒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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