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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入开展恶意营销账号等违规网站平台(账号)专项整治
2020-06-21 20:19:00  来源:“网信江苏”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底,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聚焦传播违法信息、恶意营销账号和违规提供接入服务3大网上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网站平台、网络账号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切实推进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净化网络生态,保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为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双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是利用网络账号开展恶意营销的违法行为

1.无中生有造热点,引发社会恐慌。

2.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

3.炮制耸人听闻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

4.恶意篡改党史国史,鼓吹历史虚无。

5.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消解主流价值观。

6.大打色情“擦边球”,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7.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

三是违规提供接入服务

1.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未备案网站。

2.网络接入服务提供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造成备案信息虚假。

3.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未准确、及时地报备IP地址分配及使用情况。

4.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技术手段,导致收集的个人信息泄露。

5.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的用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

6.无证经营VPN、CDN、DNS等业务。

7.层层转租VPN、CDN、DNS等服务的资源。

8.各接入服务企业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将在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平台(www.js12377.cn)开通恶意营销账号专项举报通道,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清朗网络空间。

编辑:韩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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