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和第三十次会议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两法”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和11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两法”,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及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9月17日下午,江苏省委网信办组织召开贯彻“两法”工作座谈会。省高院、省委编办、省通信管理局、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恒信息和360政企安全集团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代表介绍了“两法”前期的研究情况并对贯彻落实“两法”提出了意见建议。省高院行政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黄河与省高院民一庭综合组组长杨晓分别从数据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权利义务以及履责部门等维度对“两法”进行了全方位介绍和解读;省委编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四级调研员刘成程则从权责清单管理的角度提出建议,确保在职能范围内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副主任吴兰强调,在法律责任上要通过两个角度即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实现数据保护的分类分级。
会议指出,研究“两法”目的在于落实。下一步,省委网信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加快出台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理清“应该做哪些事”“做到什么程度”以及“做出什么效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尽快将“两法”落到实处。
记者 强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