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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加持,服务低空经济!这个全国率先、江苏首部新规落地宿迁
2026-01-06 09:04:00  来源:交汇点新闻

  日前,《宿迁市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并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宿迁市气象局获悉,这是全国率先、全省首个以政府规章形式规范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与数据管理的地方立法,《办法》出台后,宿迁市民未来将享受到更精准的天气预报,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各类产业发展也将获得更可靠的气象数据支持。

  “全省首部”

  破解气象管理“各自为政”难题

  长期以来,随着气象服务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自建气象设施不断增多。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导致设施布局重复、数据标准不一、共享机制不畅等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气象数据整体效能的发挥,也给气象防灾减灾和精细化服务带来了挑战。

  面对这些行业痛点,宿迁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率先在全省范围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出台了这部《办法》。它系统构建了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到数据汇交、共享应用、安全保护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着力破解气象资源分散、协同不足等现实难题,为全省气象行业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宿迁实践”。

  作为“全省首部”

  《办法》将带来哪些改变?

  这部“全省首部”的规章,通过一系列创新性规定,将宿迁的气象管理带入一个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其具体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告别“盲区”,天气预报将更精准,城市安全更有保障。

  过去,气象观测设施的建设可能存在盲目性,导致部分区域观测不足,影响预报精度。《办法》强化政府统筹与部门协同,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多部门共同编制气象探测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规划特别注重与宿迁实际相结合,要求充分运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骆马湖、洪泽湖等灾害易发区域以及人口密集、产业集中区域进行重点布局,构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的气象观测网络,切实增强防灾减灾的前瞻性与针对性。

  打破“信息孤岛”,气象数据将服务生活方方面面。

  以往,各部门自建的气象设施产生的数据,往往分散管理,标准不一,难以有效共享和利用,形成“数据孤岛”。《办法》明确从事气象探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数据,市级气象主管机构将制定并公布数据共享标准与清单,推动建立跨部门数据合作机制。此举将有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气象数据资源的“汇得全、管得好、用得活”。通过数据共享,宝贵的气象数据将在农业指导、水利调度、交通出行、旅游规划、应急响应,甚至新兴的低空经济等多个领域实现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为各行各业提供更精准的气象服务支撑,最终让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变得更便捷、更安全。

  筑牢设施与数据安全防线,确保气象服务质量可靠。

  气象探测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气象数据的准确性,是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的基础。《办法》高度重视设施保护与数据安全,对气象探测设施的设置、检定、运行、维护及周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危害探测设施安全及探测环境的行为。同时,强化气象数据全流程安全管理,严禁篡改、泄露、非法获取及滥用数据,确保气象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与安全性。这是宿迁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政府规章,对气象探测设施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进行系统性规范,为市民获取可靠的气象信息提供了坚实保障。

  鼓励科技创新,智慧气象让服务更贴心。

  《办法》还鼓励科技创新与应用拓展,支持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提升气象探测智能化水平,推动构建多领域、场景化的“气象+”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未来的气象服务将更加智能、个性化,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为特定行业提供定制化气象服务,或通过智能设备提供更便捷的气象信息获取方式,持续增强气象对宿迁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的支撑能力。

  据了解,《办法》共二十条,其制定历经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等环节,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宿迁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气象探测设施布局‘一张图’、建设标准‘一把尺’、数据汇聚‘一平台’、运维管理‘一规范’,推动《办法》落地见效,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支撑,切实将立法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

编辑:王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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