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江苏省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江苏省网信办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序开展我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对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上线编号。
相关链接:
◆ 江苏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公告(10月12日)
◆ 江苏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公告(8月22日)
◆ 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的公告(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