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要求,现就2026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高级、省属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进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6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网络安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申报“绿色通道”评审业绩标准应显著高于资格条件中同一层级的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四)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与审核
(一)线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网上在线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二)逐级审核
1.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完成线上申报,并通过在线审核后,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一)材料类别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自助下载打印,A3纸双面小册子打印装订,并经县(市、区)、设区市职称管理部门或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简介及公示表(附件2),16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代表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须有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申报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表格样式请勿更改。
网址:https://www.jswx.gov.cn/fwhd/tzgg/202605/t20260511_1328969.shtml
(二)装订要求
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前述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即可。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范围内申报人员材料由市委网信办统一报送。省属单位同一单位多人申报的,由人事部门安排统一报送。
纸质材料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勿使用其它快递),邮费自理。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5号楼省委网信办干部处,邮编:210013,联系人:王老师 025-86292767(评审咨询专用)、18795975188(材料接收专用)。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请勿逾期。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加强职称申报诚信管理。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存在《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所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今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违反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或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按规定予以撤销。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绿色通道”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面试答辩内容主要依据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情况以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四)评审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执行,高级500元/人、中级200元/人。申报人线上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账户名称: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账 号:31130188000022051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申报人姓名+2026网安职称”。
附件:
1.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